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文件
院教管字〔2013〕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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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的通知
为加强学院考试管理,严正考风考纪,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切实做好考试管理工作:
1、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做好考场的监督,确保书桌内无相关书籍、笔记本、练习题、复习材料等,课桌面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内容。
2、辅导员原则上必须参加本年级考试(补考)的各门课程的监考。
3、任课教师必须参加所任课程的监考,原则上参加本门课程的补考、重修考试监考。
4、每位教、职工均需要参加监考,每学期监考次数原则上不少于2次(含党、政领导)。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1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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