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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教师录入成绩的通知
2013-04-25 21:08     (点击次数:)

 

贵州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字〔20131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录入成绩的通知

 

各学院、各教学部、各单位:

    本学期期末考试于第19周至20周进行。为确保任课教师网上录入成绩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入成绩范围

全校全日制2009级、2010级、2011级、2012级在校本科学生成绩。

二、成绩表现形式

1.系统根据学院提交的学期开课计划,将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课程设置为“百分制”;将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课程设置为“五级制”。

2.教学实践环节的成绩表现形式统一为“五级制”。

3.需调整成绩表现形式的课程由学院统一提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三、录入成绩时间区段

根据各学院(部)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排考情况,将课程分为两类课程,一类为排考课程,另一类为不排考课程,从而形成以下录入成绩的时间区段:

1.排考课程:其课程成绩由任课老师在本课程考试结束后二十五天内录入(含考试日)。

2.不排考课程:其课程成绩由任课老师于2013178:00201313024:00录入。

3.教学实践环节:其成绩由承担单位在教务网络系统客户端录入,此成绩录入不受时间的限制。

四、成绩上报形式

任课老师除了在网上录入成绩外,还需向学院办公室提交一份本人签字的学生课程考试成绩,以便学院备案。

五、注意事项

1.请任课老师务必按照“录入成绩时间区段”规定录入成绩,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若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任课老师承担。

2.成绩一旦提交,就不可修改,任课老师在录入学生成绩时务必认真,在核实录入的成绩无误后方可提交。

3.任课老师一定要将登入系统的初始密码加以修改,成绩录入结束后要正常退出系统。

4.在录入成绩时,若出现任课教师查询不到登录成绩的课程或班级人数不足的情况,请及时与承担单位(学院)办公室教学秘书联系。

5.因自身原因确实无法独立完成成绩录入的教师,请学院办公室协助完成成绩的录入工作。

六、成绩录入步骤

1.http://www.gznu.edu.cn/gznu(贵州师范大学主页)通过主页“快速通道”链接进入“教务系统”。在‘用户登录’处选择教师教辅人员并输入工号和密码,点击进入。

2.单击成绩录入进入“录入学生成绩”页面,录入学生成绩可以用两种方式:分课程按行政班级录入成绩、分课程按上课班级录入成绩,任课老师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其中之一。点击课程名称最右面的“录入”,系统弹出新的对话框,在此对话框中录入学生“综合成绩”,确保成绩录入无误后,保存数据。

3.若一门课程由多个行政班级组成的上课班级,应重复操作第二个步骤,直到所有学生成绩录入完成。

4.录入成绩完成,点击“保存”后,退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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