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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实施花溪校区教职工商品房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3-04-25 21:00     (点击次数:)

 

 

 

 

 

 

 

 

 

 

 

 


贵州师范大学关于实施花溪校区教职工商品房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各单位:

随着花溪校区建设工作的推进,学校战略重心将向花溪校区转移,根据广大教职工的实际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学校将与有建设资质的企业合作在花溪大学城附近区域建设教职工商品房。现将商品房建设项目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商品房位置

商品房项目定点于花溪区洛平村地块,该地块位于花溪大学城北侧,距大学城师大新校区约1.5公里,距学校的春江生态园约2.3公里,南北分别紧邻拟建设的师大附中新校区和贵州省中医院,建设中的花溪至大学城的主干道花燕路贯穿其中。

二、项目概况

商品房项目确定用地面积420亩,初步规划建设住宅4000套,加上公建配套部分的商场、农贸市场、会所、托儿所等,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容积率2.5,绿化率40%(以上数据以规划部门最后批准的规划方案为准)。建成后的小区,将是一个绿化面积大,建筑密度低,工作距离近,生态环境好,环境舒适,生活方便的住宅小区。

三、房屋性质

房屋性质为具有完全产权的商品住宅,购房人可自住,也可上市交易。

四、房屋价格

按照房屋开发建设的综合成本价零利润出售给学校教职工,综合成本价在3000/平方米左右(上下浮动10%)。

五、发售对象及户型标准

按照房屋成本价出售的房屋,销售对象仅限学校在编的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含附属中学),每人限购一套。户型标准为A100120B120140C150170等三种户型,其中,A类户型面向所有教职工出售,B户型限科级或中级职称以上的教职工,C户型限处级或副高职称以上的教职工。

六、交款方式及时间

购房款分两期交付,首期交款:A类户型为13万,B类户型为15万,C类户型为19万;交纳时间:拟定为2013312日至2013329日,超过此时限房屋价格在原基础上作一定上浮,超过三个月则视为自动放弃。二期款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交付。

七、选房方式

按照“先交先选,后交后选”的原则,以首期款交纳时间(以银行进帐单流水号为准)作为同类型房屋选房的先后顺序。

八、建设工期

预计为2-3年。

九、相关说明

(一)应部分教职工的要求,学校已与有关商业银行取得联系,为有贷款需求的教职工提供贷款服务,由教职工自主选择。请有贷款需求的教职工在201339日前办理完毕相关贷款手续。

(二)为保证教职工的权益,学校将成立由工会、纪检监察和集资户代表组成的监管委员会,全程参与该项目的建设监督管理工作。

(三)若因政府规划等原因或不可抗因素造成本项目一年内不能开工建设,由学校组织相关单位向集资教职工全额退款(不计利息)。

(四)2013217日起将在田家炳教育书院一楼设点,对商品房项目相关情况进行现场宣传展示,供教职工参观咨询。

该项工作的相关解释工作由花溪校区教职工商品房项目建设办公室负责,联系电话:6746696(办公室),13608587088(高林莉),13985113173(李义波),13984839803(肖利民)。

特此通知

 

 

 

贵州师范大学

201324

 

 

 

  贵州师范大学办公室                2013年2月4印发

 共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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