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促进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参照《贵州师范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制定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201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各方面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复试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专业复试小组,具体负责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专业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世国、宇燕
副组长:宋晓书、李应发
成员:支启军、石红、王义、庞礼军
专业复试小组:
学科教学(物理)组:
组长:石红
成员:宇燕、庞礼军
秘书:殷喜喜
天体物理及天文数据信息处理、计算物理及数值分析组:
组长:宋晓书
成员:支启军、沈光先、周勋、王晓璐
秘书:朱华强
智能控制与信息系统、职业技术教育(信息技术)组:
组长:陈世国
成员:王义、阮方鸣、刘万松
秘书:肖文君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3月30日、31日、4月1日。
3月30日复式项目:全 天 资格审查(考生自查、学院审查)、领取复试证、调剂考生填写调档申请、领取体检表体(检空腹体检、常规体检)。
下 午14:00-17:00,英语听力面试(须带2B铅笔和橡皮擦);听力考试结束参加《综合素养测评》。
3月31日复式项目:上 午8:30-11:30,专业课笔试
下 午14:30开始,综合能力面试
4月1日复式项目:上 午8:30-11:30,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1(笔试)
下 午14:30-17:30,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2(笔试)
2.复试地点:
专业名称 |
专业笔试地点 |
综合能力测试地点 |
同等学历加试地点 |
体检地点 |
外语听力测试地点 |
综合素养测评 |
学科教学(物理) |
物电学院731教室 |
物电学院会议室 |
物电学院会议室 |
贵州师范大学校医院 |
大学外语教学部 |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
天体物理及天文数据信息处理、计算物理及数值分析 |
物电学院731教室 |
物电学院党建办公室 |
物电学院会议室 |
贵州师范大学校医院 |
大学外语教学部 |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
智能控制与信息系统 |
物电学院731教室 |
综合楼四楼 |
物电学院会议室 |
贵州师范大学校医院 |
大学外语教学部 |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
职业技术教育(信息技术) |
物电学院731教室 |
综合楼四楼 |
物电学院会议室 |
贵州师范大学校医院 |
大学外语教学部 |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
3.复试方式:
专业课:笔试 综合能力:面试 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笔试
4.复试主要要求和内容:
(1)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本专业B区国家分数线。
(2)专业素质
① 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
② 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及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潜力。
③ 外语听说能力。
(3)综合素质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② 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及特长等方面的情况。
③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身心健康情况。
④ 人文素养、 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5.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总分为22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100分、面试100分、外语听力20分。复试成绩总分低于132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每科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是录取排名的重要依据,其计算方法为:
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复试总成绩×50%。
6.复试咨询及招生录取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0851-83227328,联系人:刘春瑶
举报电话:0851-83227323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2016年3月20日